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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存款
  
  种类:分为外汇活期存款、外汇定期存款。
  
  外汇活期存款:是指在符合外汇管理规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存取,按结息期计算利息的存款。
  
  外汇定期存款:是由约定存款期限,到期支取本息的一种存款。定期存款一律记名,并预留支取印鉴,凭印鉴支取。
  
  办理指南
  
  一、对公外汇存款账户的开立
  
  活期对公外汇存款
  
  存款单位开立外汇账户时应到拟开户行领取空白“开户申请书”和“印鉴卡”一式六份,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并加盖与账户名称一致的单位公章和法人章或根据法人授权书的内容加盖其授权人章;在“印鉴卡”上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
  
  同时,开户申请人还应提交:
  
  (1)开户申请书 ;
  
  (2)工营行政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
  
  (3) 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企业标准代码证书;
  
  (4) 其他银行要求提供的资料;
  
  定期对公外汇存款
  
  定期存款是银行与存款人双方在存款时事先约定期限、利率,到期后支取本息的存款。客户若临时需要资金可办理提前支取或部分提前支取。
  
  存款单位在我行开有外汇活期存款账户或未在我行开有外汇活期账户,但符合外汇管理规定保留外汇(或书面批准),均可办理。
  
  二、定期存款支取方式有以下几种
  
  到期全额支取,按规定利率本息一次结清;
  
  全额提前支取,银行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部分提前支取,若剩余定期存款不低于起存金额,则对提取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剩余部分存款按原定利率和期限执行;若剩余定期存款不足起存金额,则应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并对该项定期存款予以清户。
  
  三、外币存款种类
  
  小额外币存款
  
  小额外币存款利率按银行同业协会的规定执行,期限包括活期、1个月、3个月、6个月、1年或2年。
  
  大额外币存款
  
  (1) 起存金额为300万美元(或其它等值外币)。
  
  (2) 币种:美元、欧元、日元、港币。
  
  (3) 期限:1个月、3个月、6个月、1年、2年或双方协商一致的其它期限。
  
  (4) 大额外币存款的利率由我行和客户协商指定。
  
  四、计息与结息
  
  活期外币单位存款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月末的20日。
  
  定期外币存款利随本清,到期日前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大额定期外币存款在到期日前若全部或部分提前支取,须事先征得我行同意。全部提前支取的利率按支取日活期存款利率执行;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未提前支取部分,如果达到大额外币存款的起存金额要求,按原期限、原利率计息。
  
  客户需与经办行约定是否办理到期自动转存;未约定的定期存款逾期部分按支取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