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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银行渤海通宝之安营系列2017第136期理财产品说明书

时间:2017-08-24点击:
特别提示:
一、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本理财计划不保证收益,将有收益为零的可能,请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二、本产品适合于【保守型、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投资者,如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及时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三、主要风险列示: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详见第八、风险揭示)。
四、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重提示:在购买本理财产品前,投资者应仔细阅读《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协议书》、《营口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权益须知》,确保自己完全明白该项投资的性质和所涉及的风险,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该理财产品的资金投资方向、风险类型及预期收益等基本情况,在慎重考虑后自行决定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财产品。
五、在购买理财产品后,投资者应随时关注该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六、理财产品基本信息
产品名称 渤海通宝之安营系列2017第136期理财产品
产品代码 YA2017082304
产品风险评级        R1
(本产品的风险评级仅是营口银行内部测评结果,仅供客户参考)
产品性质 保本浮动收益人民币理财计划
发行人 营口银行
目标客户 经我行风险评估,评定为保守型、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的有投资经验和无投资经验的个人客户。
发行地区 营口银行分支机构所在地
计划发行量 4000万元
产品期限 364天
产品认购期 2017年8月23日——2017年8月29日
产品成立 营口银行有权结束募集并提前成立,产品提前成立时营口银行将发布公告进行披露并调整相关日期;产品最终规模以银行实际募集规模为准。
起始日 2017年8月30日
到期日 2018年8月29日
资金到账日 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后3个工作日内
预期收益率测算 产品正常到期后,若营口银行投资的资产按时收回全额资金,则客户可能获得的预期年化收益率为4.0%。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认购金额 认购起点金额5万元人民币,增加部分为1000元的整数倍。
提前终止条款 客户无权提前终止该产品;营口银行有权按照产品实际投资情况提前终止该产品;营口银行将在提前终止日前3个工作日发布相关信息。
对账单 本理财计划不提供对账单
购买方式 投资者可通过营口银行营业网点、电子渠道办理认购。
申购|赎回 本理财产品投资期内不设申购、赎回。
认购期撤单 认购期内不可以撤单。
税务处理 投资者按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自行履行纳税义务。
其他规定 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至到帐日之间客户资金不计收益,认购期内按照活期存款利息计息,认购期内的利息不计入认购本金。
 
七、理财产品投资信息
本理财产品投资于以下符合监管要求的各类资产,一是债券、存款等高流动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债券、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质押式回购等货币市场交易工具;二是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管理公司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投资计划、信托计划等。
 
资产类别 资产种类 投资比例
高流动性资产 债券和基金 100%
同业存款 0%
其他 0%
债权类资产 收(受)益权 0%
股票收益权类信托 0%
交易所委托债权 0%
交易所融资租赁收益权 0%
交易所委托票据 0%
其他 0%
权益类资产 股权类信托 0%
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计划优先份额 0%
其他 0%
 
 
八、理财产品收益计算及分配
1. 持有到期的理财产品收益
在理财资金投资正常的情况下,理财产品到期(扣除托管费等相关费用后)预期年化收益率为4.0%。若理财产品运作到期未达到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营口银行不收取管理费,除此之外营口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在达到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的情况下,营口银行按照说明书约定的预期年化收益率支付给客户后,将超过部分作为投资管理费收取。
以某客户投资5万元为例,产品正常运作到期后,实际持有364天,如果扣除费用后,理财产品的年化收益率为4.0%,则客户最终收益为:
50,000×4.0%×364/365=1994.52(元)
2、持有到期理财资金的支付
理财期满、实际终止时,营口银行在到期日/实际终止日后3个工作日内将客户理财资金划转至客户认购理财计划时的资金账户。
3、提前终止时理财收益及理财资金支付
在提前终止的情况下,客户最终收益根据理财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及产品实际存续天数计算。如提前终止情况下理财产品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仍超过本条1款约定的年化收益率,银行有权将超过部分作为银行投资管理费用。
以上示例采用假设数据计算,仅供参考,并不代表所有情形或某一情形一定会发生,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在任何情况下,客户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营口银行的实际支付为准。
九、风险揭示
投资本理财计划有风险,投资者应充分认识以下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一)政策风险。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和证券市场监管政策等国家政策的变化对证券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可能导致证券市场投资品种的价值和风险发生较大变化,由此可能导致本理财产品遭受损失。
(二)市场风险。由于金融市场内在波动性,客户投资本产品将面临一定市场风险。产品存续期间若银行存款和其他投资市场资产投资收益发生波动,则客户面临承担理财资金配置存款和其他投资市场资产配置的机会成本风险。
(三)流动性风险。本产品有约定的存续期限,可能导致投资者在需要资金时无法随时变现;且本产品可能面临资产不能迅速变现,或者选择变现会对资产价格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
(四)产品不成立风险:如果发生本产品因募集规模低于产品成立最低标准或其他因素导致产品不成立的情形,客户将面临在投资风险。
(五)交易对手管理风险。由于合作的信托公司、托管银行受技能及管理水平等因素的限制,可能会影响本理财计划的投资收益,导致本计划项下的理财收益遭受损失。
(六)兑付延期风险:如因本期理财产品项下对应的投资标的变现不及时等原因造成本期理财产品不能按时支付理财资金,则客户可能面临产品延期、调整等风险。
(七)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投资者应根据“信息公告”的约定及时登录营口银行网站或致电营口银行客户服务电话(40078-96178)或到营口银行营业网点查询。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了解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八)不可抗力及意外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证券交易所系统性故障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本投资计划资产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本投资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进而影响投资计划的资产本金和收益安全。
 
十、信息公告
1.在本理财产品到期日,营口银行将在营口银行网站和各营业网点发布相关信息公告。
2.如营口银行决定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将在提前终止日前两个工作日,在营口银行网站和各营业网点发布相关信息公告。
3.认购期内,如遇国家相关政策发生变化,经营口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投资者提供本理财产品,营口银行有权宣布本理财产品不成立,营口银行将在认购期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在营口银行网站和各营业网点发布相关信息公告。
4、投资者可以通过营口银行网站和中国理财网查询营口银行发售的理财产品信息。
5、营口银行网站:http://www.bankofyk.com
中国理财网:http://www.chinawealth.com.cn
6、本期理财产品登记编码为:C1081517000265
十一、相关事项说明
投资者对本理财计划有任何意见或异议,请联系营口银行的理财经理或反馈至营口银行营业网点,也可致电营口银行客户服务热线40078-96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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