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价格变更
时间:2017-09-30点击:
次
编号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服务价格 |
适用对象 |
定价形式 |
定价文号 |
1 |
支
付
结
算
业
务 |
银行汇票签发 |
手续费 |
暂停收取 |
对公或个人 |
政府指导价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的通知》(发改收费﹝2014﹞268号)、营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银监会营口监管分局《转发关于取消和暂停商业银行部分基础金融服务收费的通知》 |
2 |
凭证工本费 |
暂停收取 |
对公或个人 |
政府定价 |
3 |
邮电费(每笔) |
免除 |
对公或个人 |
政府定价 |
4 |
银行承兑汇票 |
手续费 |
按票面金额0.5‰ |
对公 |
政府指导价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的通知》(发改收费﹝2014﹞268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结算业务收费的通知》(计价费[1996]184号)
《支付结算办法》(银发[1997]393号) |
5 |
凭证工本费 |
0.48元/份 |
对公 |
政府定价 |
6 |
委托收款/托收承付 |
收到(我行给他行汇划资金) |
手续费 |
5.00元 |
对公 |
政府指导价 |
7 |
发出(邮寄或电报) |
手续费 |
1.00元 |
对公 |
政府指导价 |
8 |
凭证工本费 |
0.10元/份,2.50元/本 |
对公 |
政府指导价 |
9 |
邮寄费 |
22.00元(按同期EMS标准收取) |
对公 |
政府指导价 |
10 |
电子汇划 |
个人 |
手续费 |
1、金额0.2万元以下(含0.2万元),每笔收取2元;
2、金额0.2-0.5万元(含0.5万元),每笔收取5元;
3、金额0.5万元-1万元(含1万元),每笔收取10元;
4、金额1万元-5万元(含5万元),每笔收取15元;
5、金额5万元以上,每笔按0.03%收取,最高收费不超过50元; |
个人 |
政府指导价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的通知》(发改收费﹝2014﹞268号) |
个人 |
个人 |
个人 |
个人 |
10 |
支
付
结
算
业
务 |
电子汇划 |
对公 |
手续费 |
1、金额在1万元以下(含1万元)每笔收取5元;
2、金额1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10万元)每笔收取10元;
3、金额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含50万元)每笔收取15元;
4、金额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每笔收取20元;
5、金额100万元以上每笔按汇划金额的0.002%收取,最高不超过200元。 |
对公 |
政府指导价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的通知》(发改收费﹝2014﹞268号)、营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银监会营口监管分局《转发关于取消和暂停商业银行部分基础金融服务收费的通知》 |
对公 |
对公 |
对公 |
特殊 |
汇划职工工资、退休金、养老金、学费,每笔2元。 |
对公或个人 |
政府指导价 |
加急即时到账业务 |
手续费 |
免除 |
对公或个人 |
政府指导价 |
11 |
本票 |
手续费 |
暂停收取 |
对公或个人 |
政府指导价 |
12 |
凭证工本费 |
暂停收取 |
对公或个人 |
政府定价 |
13 |
支票 |
手续费 |
0.60元,使用清分机的收取手续费1元 |
对公或个人 |
政府指导价 |
14 |
凭证工本费 |
0.40元/份 |
对公或个人 |
政府定价 |
15 |
单位主动查询 |
信件查询手续费 |
免除 |
对公 |
政府指导价 |
《支付结算办法》(银发[1997]393号) |
16 |
邮费 |
免除 |
对公 |
政府指导价 |
17 |
电报查询手续费 |
免除 |
对公 |
政府指导价 |
18 |
电报费 |
免除 |
对公 |
政府指导价 |
19 |
未在银行开户的个人汇款和办理银行汇票 |
手续费 |
按每笔汇款金额的0.5%收取,最高收费不超过50元。 |
个人 |
政府指导价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的通知》(发改收费﹝2014﹞268号) |
20 |
个人异地本行柜台取现 |
手续费 |
免除 |
个人 |
政府指导价 |
21 |
退汇 |
手续费 |
免除 |
对公或个人 |
政府指导价 |
《支付结算办法》(银发[1997]393号) |
22 |
电子汇划费 |
免除 |
对公或个人 |
政府指导价 |
23 |
挂失(符合挂失规定的汇票、本票、支票) |
手续费 |
按票面金额的0.1%收取,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本票和银行汇票暂停收取) |
对公或个人 |
政府定价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的通知》(发改收费﹝2014﹞268号)、营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银监会营口监管分局《转发关于取消和暂停商业银行部分基础金融服务收费的通知》 |
24 |
柜面通(通存、通兑)手续费 |
1、2000元以下(含),2元/笔;
2、2000-5000元(含),5元/笔;
3、5000-1万(含),8元/笔;
4、1万-5万(含),10元/笔;
5、5万元以上,20元/笔 |
对公或个人 |
政府定价 |
《关于调整柜面通业务代理手续费收费方式和标准的通知》(城银清发[2015]2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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